立法叫停“马路拉链”值得期待

时间: 2023-11-03 03:38:10 |   作者: 拉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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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路拉链”现象已为许多城市共有,由此带来的不便令老百姓苦不堪言。令人期待的是,此现状正在得到改观。从8月起,《珠海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条例》规定:新建、改建、扩建道路交付使用5年内、大修道路竣工3年内不得开挖敷设管线,特殊情况需要市政府批准。道路“开膛”,须交纳修复费,修复质量不得低于

  “马路拉链”现象不仅极度影响市容市貌和市民的生活,更重要的是造成巨大浪费。《人民日报》曾刊发了一个题为《挖1米城市道路代价几何》的“微型调查”。调查显示,按照居全国中等水平的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用标准估计,不包括施工污染、安全风险隐患、交通堵塞、汽车油耗、行人误工误时等费用,每挖掘1米城市道路的直接成本为1.4万元。据统计,到2004年末,全国拥有城市道路22.2万公里、道路面积35.2亿平方米。设想一下,全国现有城市道路中,如果只有1%曾经有过“拉链”现象,按上述标准计算,光修补费用就是一个“天文数字”。

  其实,城市建设中的浪费又何止体现在一个“马路拉链”现象中!一些城市动辄追求“大手笔”、“大气魄”,项目拆了建、建了拆;耗资巨大的新楼一爆了之;豪华别墅使用几年之后拆掉重建……诸如此类情况,我们大家常常耳闻目睹。无论是马路,还是高楼、别墅,其建筑成本都十分可观,一旦拆掉,钢筋、水泥、装修用到的材料都成为废品,除了这些,还要花费巨额的拆除、爆破费用。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今天,遏制建设性浪费显得很重要。从这个意义上讲,珠海通过立法叫停“马路拉链”,使遏制建设性浪费成为了可能,也给很多城市提供了可借鉴的范例。

  当然,从根本上遏制建设性浪费现象,仅出台新规还是不够的。首要的是,决策者要牢固树立科学的城市发展观,不搞不切实际的“面子工程”、“形象工程”。其次,应尽快采取比较有效对策克服某些制度弊端。就“马路拉链”现象而言,其产生往往和行政管理体制有很大关系,如自来水、煤气、电力、电信等有关部门各自为政,各铺各的,各挖各的,缺少统一的协调和管理。另外,无论是“马路拉链”现象,还是其他建设性浪费现象,都暴露出规划滞后的问题。因此,在规划的编制过程中,应强化规划的科学性、指导性和长期性。否则,就免不了今天建、明天拆,今天铺、明天挖的现象发生。

  健全的公平竞争法律制度和有力的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的法律实施,与全面依法治国、高水平质量的发展、高水平市场经济体制以及中国式现代化具有紧密联系。通过把握公平竞争政策的重要功能与党的二十大报告所揭示的中国式现代化的五大特征,能够从宏观层面实现制度对接,将理论与实践进行有机统合。【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