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选包时损坏拉链被令购买

时间: 2024-02-18 06:59:11 |   作者: 江南官方体育网站首页app

  本报讯(记者李伟)不小心损坏手提袋拉链,市民郭小姐被逼买下价值四百多元的手提袋,成果发现手提袋属三无产品。经卢湾消保委调停,店方赞同退货,并当面向郭小姐抱歉。

  据了解,郭小姐在长乐路某商厦看中一款男人手提袋,价值690元。在试用包的拉链时,郭小姐不小心将拉链头损坏。店方值勤司理非要郭小姐买下。无法之下,郭小姐花了414元买了。回家后,郭小姐发现产品吊牌无产地,成分阐明也是手写,与店方交涉未果后,遂投诉到卢湾区消保委。

  消保委以为,消费的人在购买易碎品时,不小心损坏理应补偿,但该产品是手提袋,不属于上述领域,即便消费的人在试包中未损坏拉链,购后运用中产生质量上的问题,7天内也应退货,况且此产品无中文标识,不符合产品质量开展要求,商家的行为是强制出售。经调停,店方赞同退货,并向郭小姐当面抱歉。